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記者 胡浩)針對近日有媒體報道的四川省南充市西充縣一名艾滋病感染男童遭同村200人聯名驅離一事,國家衛生計生委20日進行回應,通報了事件的有關情況。
  國家衛計委表示,已責成四川省衛生計生委瞭解核實有關情況,並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地方政府妥善做好該名艾滋病感染兒童的醫療救治、生活救助和入學教育等工作。據地方政府報告,該兒童2012年底確診感染艾滋病,併進行了定期身體檢查和免費抗艾滋病病毒治療。從2013年開始,該兒童每月獲得艾滋病兒童基本生活費678元,每年獲得2000元的救助資金。目前,當地政府正在組織落實該兒童的入學、宣傳教育及與村民溝通等工作。
  我國曆來重視包括兒童在內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權益保護。2006年,國務院頒佈了《艾滋病防治條例》,明確規定任何單位不得歧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享有的婚姻、就業、就醫、入學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衛生計生委、教育、民政、財政等部門先後印發了《關於加強孤兒救助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對生活困難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屬和患者遺孤救助工作的通知》《關於加強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醫療服務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均對受艾滋病影響兒童就學、就醫、生活救助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保障其合法權益。
  國家衛計委指出,將聯合有關部門印發通知,重申保障受艾滋病影響兒童就學、就醫及生活救助等基本權利的要求,並要求各地對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將於近期組織抽查,確保各項政策切實落實。  (原標題:正協調保障男童 醫療救助和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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